*申請條件 :
設籍本鎮領有身心障礙手冊〈證明〉之身心障礙者或其同戶之家屬。
*應備書表 :
一、身心障礙者且領有駕照之本人車輛(每人限一部):
- 身心障礙手冊〈證明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- 本人印章。
- 本人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- 本人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-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- 申請書(稅捐處或本所提供)。
- 已繳牌照稅收據正本(需辦理退稅者)。
二、無法取得駕照之身心障礙者同址戶口名簿內之親屬(每一身障者限一部)。
- 身心障礙手冊〈證明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- 印章〈車主、駕照者〉。
- 駕駛人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- 車主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一份。(車籍地址須與戶籍地相同)
- 戶口名簿(身障者與車主須設籍在同一戶內且為二親等以內親屬)
- 申請書(公所或稅捐處提供)。
- 已繳牌照稅收據正本(需辦理退稅者)。
*洽辦單位 :
1.雲林縣稅務局
2.雲林縣稅務局北港分局
3.本人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
*申請程序 :
1.直接至雲林縣稅務局辦理
2.直接至雲林縣稅務局北港分局辦理
3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後轉雲林縣稅務局辦理